关于开展南京审计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1293

各分工会、各位教代会正式代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推进学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广大教职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南京审计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现通过各分工会进行提案征集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建设建言献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涵盖范围

(一)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下列内容不作为提案:

1.内容涉及国家或上级机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三)凡是代表提出的不适合列为提案的问题,经过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阅后认为有一定意义的可作为意见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转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二、提案工作要求

(一)提出的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要求事实清楚、实事求是,须一事一案,填写统一格式的提案表(请从附件下载),一案一表;

(二)各分工会应积极落实,于2022年5月6日前提交两份及以上提案。个人提案需由1名教代会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2名以上教代会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需提交本人和附议人签名的提案表。其他教职员工有好的建议通过教代会正式代表提交提案。

(三)提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分析,即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介及问题分析等;

3.主张,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提案提交方式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各分工会汇总后提交校提案工作委员会,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邮箱ti-an@nau.edu.cn)和纸质版(办公地点:中和楼322;联系电话:58318879)。

 

南京审计大学教代会提案表.doc

校工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