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响应伟大号召,凝聚巾帼力量,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实事求是、担当作为的优秀女性,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苏委教办函〔202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 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 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 须获得过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6. 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二)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5. 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6. 江苏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 女性比例为 60% 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 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 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界别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 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 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方式
我校采用各分工会推荐模式。
1. 组织发动。各分工会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刻启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层层发动群众,做好踊跃自荐、他荐。
2. 征求意见。各分工会要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核查情况说明。
3. 择优推荐。各分工会须认真申报,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及校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后择优向省里推荐。根据《通知》精神,原则上每校最多可推荐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集体各1个。
4. 审核评定。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将按照评选条件对组织渠道等额推荐的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具体要求
1. 填写: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附件3),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左右,生成电子版(pdf盖章版)及纸质材料。
2. 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以及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3. 要认真填写各类登记表的有关栏项。所受奖励栏填写,要按全国、省、市顺序填写,不填写授予时间,只填写XX省(或市)XXX荣誉。申报上一级荣誉,只填写本级以上荣誉,下一级荣誉不填写。
4. 请各分工会于11月14日前将各项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校工会邮箱gh@nau.edu.cn,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至中和楼404。
附件4:江苏省党群、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docx
校工会 校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