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广大女教职工,激发女教职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新实干的热情,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校工会现开展2024年度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申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各部门以女性为主体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基层单位。
2.巾帼建功标兵申报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学校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一)巾帼文明岗
1. 岗员构成达标。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 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3. 创建氛围浓厚。工作环境整洁美观。经常组织教职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4. 岗位效益显著。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辐射带动作用好。
5. 管理科学规范。岗组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6. 创建档案健全。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档案完备。
7. 示范作用明显。岗组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在我校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巾帼建功标兵
1.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
2. 工作示范。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学校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 业绩突出。在工作岗位上刻苦专研业务,爱岗敬业,创先进、争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 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工作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本部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共10名。
各分工会应在二级党组织指导下,按照申报要求择优进行组织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原则上各分工会可推荐岗组及标兵各1名,并于3月1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au.edu.cn, 纸质材料由所在二级党组织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交至校工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分工会由申报部门盖章,总支负责人签字。)
五、申报结果
经校工会组织评选后,授予获评部门及个人“校巾帼文明岗”和“校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在学校和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
党政办
工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