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发明专利和节约创效“金点子”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157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广泛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持续在教科系统深化“三创”岗位立功竞赛,充分激发教职工科技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省教育科技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一线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发明专利和节约创效“金点子”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和条件

(一)成果类

全省省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教职工在群众性创新活动中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两年2020630日)前整体应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并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的不在提名范围。

(二)发明专利类

近五年内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20211231日前(含1231,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的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已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项目奖和省职工十大发明专利奖的不在提名范围。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医药类、政府投资或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不在提名范围。

(三)金点子类

围绕教学科研、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提出节约资源、减少浪费、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合理化建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合理化建议范畴,并已付诸实施,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方面产生显著作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国内同行先进水平和较高的推广价值;

2.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的特点;

3.符合合理化建议范畴,经济效益经过科学计算,年节约或创造效益20万元以上。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主要是全省省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一线教职工。每人只能有1个项目被推荐。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没有技能等级但职称为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项目名额及表扬奖励

1.各设区市教科工会推荐市属高校和所在地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2-3项,优秀发明专利、节约创效“金点子”各1项(未设科技系统工会的,由设区市教育工会与设区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或产业工会办公室共同研究协商后推荐);各省部属高校和直属科研院所工会推荐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1-2项,优秀发明专利、节约创效“金点子”各1项。

2.省教科工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发明专利和节约创效“金点子”若干,给予奖励,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宣传推介,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发明专利等优先推荐参加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等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教职工创造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发明专利项目、节约创效金点子推荐上报。

2.要把评选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优秀发明专利和节约创效金点子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起来,大力选树科技创新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在广大教职工中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3.申报推荐单位须填写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发明专利、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节约创效金点子《推荐登记表》及《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或科技创新报告复印件;(2)相关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报告、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3)研发报告(含用户使用反馈意见)复印件;(4)成果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5)成果被转让单位证明材料;(6)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造效益的材料;(7)单位出具的证明成果实施、推广、应用情况的材料;(8)成果简介及成果详细资料;(9)最高技能等级和技术职称证明;(10)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第一发明人的一线教职工证明;(11)能够证明成果的其它材料。

4.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须扫描)和纸质文字材料(含推荐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请各分工会收集汇总后于20221020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gh@nau.edu.cn,纸质材料送中和楼322)。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优秀发明专利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3: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教职工节约创效“金点子”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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