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2022年度省属高校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我校于2022年7月3日发布了《南京审计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订)》。请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高等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实施是加强高等学校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各单位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材料报送至校教代会执委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工会)。提交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参会代表名单、会议决议、会议工作报告。
纸质材料需打印盖章,提交至校工会办公室(中和楼322)。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au.edu.cn 联系人:吴蕾蕾 电话:58318879。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订)》.pdf
南京审计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