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工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作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王东明主席高度重视《工会法》修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推动工作。在王东明主席直接领导下,在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总党组、书记处把《工会法》修改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积极稳妥推进,圆满完成了《工会法》修改各项工作任务。
刚才,江广平同志宣读了王东明主席1月7日作出的批示。我们要按照王东明主席批示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等5个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工会的地位作用,十分注重加强工会法律制度建设。早在1950年,我国就制定颁布了《工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出台的三部法律之一。现行《工会法》于1992年公布施行,2001年、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工会工作的对象、领域、任务、方式、环境发生许多新的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工会法》亟需适应时代要求、回应职工期盼,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工会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写入党章、宪法,成为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通过《工会法》修改,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对工会的领导,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有利于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具体地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二)《工会法》修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时代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工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共同富裕,迫切要求工会适应职工群众需求变化,履行基本职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工会法》修改,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任务、内容和目标,进一步拓展工会的基本职责,赋予工会更多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资源和手段,有利于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三)《工会法》修改是工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工会组织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修改《工会法》,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国家立法与时俱进、引领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工会组织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工会法》修改,进一步明确工会的政治责任、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强化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开展工作的法律保障,有利于把工会工作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带动职工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会法》修改是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
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大会上强调,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工会法》是各级工会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重要依据和法治保障。通过《工会法》修改,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完善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实现与其他相关法律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会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提升依法开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为工会有效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提供法治源头上的坚实支撑。
二、全面把握《工会法》修改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
各级工会要全面掌握《工会法》修改内容及内在的政策、理论和法理逻辑,狠抓落实,提升质效,把《工会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准确领会《工会法》修改的总体思路。
《工会法》修改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五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根本遵循,充分体现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坚持从国情出发,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适应我国法治建设需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妥善处理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会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一致。五是坚持必要性原则,根据党中央精神和现实需要,确有必要的才作修改,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保持现有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稳定。
(二)深入理解《工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工会法》修改直接涉及23个条文,并新增1条,主要包括7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工会法》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明确规定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政治保证,为工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是完善指导思想。《工会法》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工会应当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就为工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三是扩展基本职责。中国工会十七大将工会基本职责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重要成果,有必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此,《工会法》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权和服务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二者紧密联系、相互支撑,在实践中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这次修法对工会基本职责的扩展,顺应形势发展,契合职工需要,符合工会实际,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为工会组织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四是完善入会权利。《工会法》明确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增加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这些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保持关于工人阶级特征表述不变的情况下,赋予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维护劳动者入会权的权利和职责,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入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
五是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工会法》增加规定: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部署的重大改革,是党中央交给全总牵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次修法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化,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为各级工会在履行政治责任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抓住契机完善机构设置、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六是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工会法》在“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之后增加“等”字,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新增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规定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增加工会对拖欠职工工资行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增加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教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召开会议讨论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的事项中,增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这些规定,回应了新形势下协调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工会拓展维权服务范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七是做好法律衔接。2021年通过的《法律援助法》规定,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其相关规定。《工会法》据此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同时,修法过程中还力求做好《工会法》与《民法典》、《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之间的衔接,保持法律制度的完整性、一致性。
(三)全面把握《工会法》修改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各级工会要深刻理解《工会法》修改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动《工会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工会法》修改,突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从立法上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工会要强化坚持党的领导的行动自觉,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同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
《工会法》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规定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工会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各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积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
《工会法》修改,将党中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明确规定工会要加强职业教育,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各级工会要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围绕《工会法》确定的工作任务、内容、目标,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5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工会法》修改,与时俱进拓展职工入会权利,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组织中劳动者加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紧抓《工会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组织中劳动者加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的契机,加大社会组织建会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
《工会法》修改,扩展了工会的基本职责,丰富了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和维权内涵,对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更为开阔的空间和更加明确的工作指引。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三、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点,纳入工作总体部署。要按照全总印发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要做好经费和人员保障,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内外力量,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的工作合力。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头雁效应”。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积极主动向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府汇报或通报《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协同配合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工作格局。要推动并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执法、政协委员视察,开展《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要强化与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工会法》有效适用。要加强工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工会法律制度,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三)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快推进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工会法律人才队伍。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律师和智库作用,为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要把学习《工会法》与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本岗位工作需要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法律知识。要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与职工权益和工会事务相关的各种问题,切实提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工会法》作为工会系统“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工会法》。要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工会法》列为工会各级各类培训班及各工会院校必修课程,开展分类培训、普遍轮训。要带动职工学习《工会法》,推动企业学习《工会法》,发动社会学习《工会法》。要紧紧抓住“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推动“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向基层和职工延伸。
同志们,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工会法》,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重要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奋力推进新时代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