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职工委员会以学校女教职工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主要职责为维护女教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女教工的教育、培训、文体等活动,关心女工身心健康,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
一、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二、主动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五、加强对女工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
八、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工会女工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指导二级分工会开展女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