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二级分工会建家活动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9-11-04浏览次数:1749

南京审计大学

二级分工会建家活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级工会和校党委对建家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校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作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为抓手,以加强师德建设和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重点,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适应工会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突出抓好为教职工办实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基本要求

1、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2、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教育和引导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为实现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作用。   

3、重视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工会组织网络,有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乐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

4、注重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引导和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5、坚持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主动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排忧解难,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6、有计划地建立并逐步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履行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7、把建家工作列入本单位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会的总体工作目标之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为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教职工之家的申报和验收

    (一)教职工之家的申报

    二级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分“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二个等级。各二级分工会根据本部门工会建家工作的实际情况,向校工会提出相应等级“教职工之家”的验收申请。

    1、先进教职工之家——是校工会对二级分工会建家工作的基本要求。二级分工会达到《南京审计大学二级分工会建家评分标准》要求,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会员对建家工作的满意率达80%以上,可申报“先进教职工之家”。

    2、模范教职工之家——部门工会在通过“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两年后,达到《南京审计大学二级分工会建家评分标准》要求,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会员对建家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方可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

    (二)教职工之家的申报与考核

    二级分工会“教职工之家”的验收由校工会组织实施。建家工作的考核验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进、模范教职工之家在正式命名前,在校园网或校工会网站进行公示或通报。在考核验收、评选中和公示后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取消其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1、申报部门根据所要申报“教职工之家”的等级,在全面总结和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家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相应等级的“教职工之家”申报表。

    2、校工会成立考核验收小组,成员由校工会及有关部门工会人员组成,对申报相应等级“教职工之家”的二级分工会进行考核验收。

    3、考核验收的程序:①听取申报部门建家工作的情况汇报;②实地察看建家工作档案和台账;③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并进行民意测评。教职工代表对本部门工会工作的满意率低于80%的,则“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不能通过;教职工代表对本部门工会工作的满意率低于90%的,则“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不能通过;④考核验收小组对申报部门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的形式(“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考评分达80分以上为通过);⑤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教职工之家,由校工会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并在本年度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⑥“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每两年复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