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巾帼战疫,奋斗有我”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0-03-06浏览次数:381

各分工会:

为奋力夺取江苏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110周年到来之际,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巾帼战疫,奋斗有我”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现就组织我校女教职工参加“巾帼战疫,奋斗有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大讨论”。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新时代江苏女职工精神大讨论”,广泛宣传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涌现出的一大批迎难而上、冲锋在前、不畏牺牲的女医护工作者,广泛宣传奋斗在教育科技领域的爱国奋斗女知识分子以及创业创新创优的女劳模、女工匠人才等典型,进一步诠释新时代江苏女教职工精神品格,展现女教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请各分工会通过线上渠道积极组织实施大讨论,围绕“新时代江苏女职工精神品格”“她为什么冲锋在疫情防控一线”“心目中最美的江苏女职工形象”“女职工与时代发展”等话题展开,引发女教职工对新时代江苏女职工精神的思考,以高度概况的文字表达出来。并于3月 20日前报送文字稿件  1-2条(文字须在 100字以内,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部门、岗位或职务)njsjtw@126.com。校女教工委员会将推选部分作品报送至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大关爱”。针对疫情后广大女教职工对健康问题将更为关注、战疫一线女医护人员迫切需要心理关爱等实际,深入实施女教职工“关爱行动”,切实帮助女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当好娘家人贴心人。按照省总女职委部署,各分工会可积极组织申报“女职工关爱服务项目”,申报项目着眼于解决当前女教职工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女教职工群体的特殊需求,体现关爱群体的精准化、关爱内容的特色化和关爱服务的长效化。申报材料应主题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实施期限、覆盖对象、推进措施、资金安排等。各分工会可组织女职工参加,如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请于  4月 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njsjtw@126.com。校女教工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推荐部分项目报送至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三、组织落实“大维权”。认真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各分工会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加  “江苏工会”微信公众号开展的“法律护航,巾帼战疫”学法答题活动,引导全体女教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和谐稳定。

 

 

校女教工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